主旨:因應國內發生Omicron變異株本土確診病例,及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加嚴戴口罩等防疫措施,重申與調整本校教學相關作業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授課期間全程配戴口罩。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19日公告,自即日起至124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戴口罩規定加嚴:除少數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敬請各授課教師配合並遵守規定。

二、學期考試照常舉行,並受理學生因防疫需求請考試假。

1.    防疫需求請假,請學生3日內(含考試當日)持檢疫通知或相關證明(如:手機簡訊截圖,截圖需包含簡訊日期、手機號碼),並填寫學生考試請假單(自行至教務處網頁下載),以電子郵件送經系所主管簽核後,委請系所辦公室協助送交教務處課務組辦理。

2.    學期考試請假補考,以如期舉行實體考試:2/152/17為原則(視疫情發展而定),試場加強清消,分散考試座位,保持室內1.5公尺、50人以下之規定。

三、彈性自主學習週加強防疫工作。重申彈性自主學習週以多元方式教學(如學習單、學習反思、知識探索、資訊分析…等)而不以課堂講授方式進行為原則,敬請教師配合安排彈性自主學習單元,如果師生間有實體互動之教學安排,敬請教師加強落實各項防疫工作,落實實聯制(掃描足跡QR code),全程配戴口罩、勤洗手。學生如因疫情因素於彈性自主學習週需請假,敬請各授課教師自行彈性處理學生當週之出席狀況及課程參與。

四、本學期因疫情延後開學,期末考試結束後一週為彈性自主學習週,學期成績繳交日依行事曆表訂以111.1.25為原則,教務處貼心且溫馨提醒老師,煩請老師於111.1.30前至系統完成成績上傳繳交至教務處,全體師生一起過好年~

五、疫情發展瞬息萬變,本校相關教學措施將隨時依據疫情指揮中心所發布之最新防疫規定辦理,敬請各授課教師主動至本校「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之網頁查詢相關公告。

六、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最新通報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