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辦事宜

明:
一、 依「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辦理。
二、 本案申請學生由各學系受理申請及審查資格,名額以各學系組班別數為準,敬請轉知各班級導師輔導有需求之學生申請。
三、 本助學金屬服務性質,領取同學每月應於所屬學系進行服務學習達30小時,每期以3個月計,每名每月給與助學金新台幣6,000元整。
四、 請各學系訂定並公告系內申請時間,按照附件實施辦法受理審查同學申請,於111年12月30日前將學系初審合格彙整名冊、個人申請書(可至生輔組網頁下載)及指定證明文件擲回學務處生輔組(進修部學系送生輔組夜間辦公室承辦人)彙整提報就學獎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核。
五、 本期清寒助學生服務期間為112年3月至5月,請各學系於每月25日前提報助學金請領名冊送生輔組請款核撥。
六、 申請同學需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http://stuservice.fju.edu.tw/fjcugrant/)
(一)搜尋「清寒助學金」項目,登錄取得預約申請序號(系統於12月1日開放登錄),填入申請表(系統內成績請一律填0);
(二)於「個人設定」頁面填註個人匯款金融帳戶完整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