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學生修讀雙主修申請相關規定
申請期間為115年5月18日(一)至5月20日(三),採線上填寫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程序:
(一)申請人應於規定期間內,登入學生資訊入口網,點選「學籍成績」→「跨領域學習申請系統」→「雙主修申請」,填妥申請表後儲存並確認送出,完成線上登記。
(二)線上登記完成後,請列印雙主修申請書,經主系系主任簽准。
(三)雙主修申請書、各學系規定應繳資料逕繳交至申請學系審核,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資料繳交者,視同放棄申請資格。(四)每人至多申請2個雙主修,經註冊組複核後,依申請志願序核定修讀。應屆四年級學生經核准修讀雙主修者,
雙主修核定名單將於115年6月1日公告於教務處網頁。註冊組承辦人:進修部–吳宜蒨(分機2245)。
